关于市场调节价项目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人:财务科
发布日期:2023-05-31
根据《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和〈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的通知》(肇医保发〔2021〕34号、《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心脏移植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肇医保发〔2021〕56号)等文件精神,经医院研究决定,对家庭式产房等2项医疗服务项目实行自主定价(全自费),收费标准具体如附表。
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7日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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