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人:后勤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9-11

根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采购与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现进行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项目的遴选报名工作,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1、负责医院产生的输液瓶(袋)回收清运及无害化处置工作,服务期限3年。

2、服务单位对本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营服务方案,报送输液袋、透析罐回收单价(玻璃输液瓶实行无偿回收)。

3、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须符合国家循环再利用相关管理规定,可按要求提供物资流向证明材料。

4、服务单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服从医院管理严禁在医院内开展本项目内容以外的业务;严禁将第三方废品拉入医院存放,回收作业时严禁私自拿取医院科室任何物品。

5、做好回收区域环境卫生,物资分类规范、堆放整齐,保持场地整洁,不得影响院容院貌。

6、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防火等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项目地点:肇庆市新区砚阳路1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

四、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有效的营业执照(未实行三证合一的,需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须与输液瓶(袋)回收清运处置业务相关;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具备 ISO 管理体系认证的服务商予以优先考虑。

3具有三甲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服务经验者优先考虑。

4经营信誉良好,近年内无重大失信及违法记录。

5具备行业认可的输液瓶(袋)无害化处置能力。

6配备满足回收业务所需的作业场地及运输车辆,保障回收清运工作正常开展。

五、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还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2、ISO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3、三甲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加盖公章,如有)。

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经营信誉良好,近年无重大失信、违法记录)。

5、可证明具备输液瓶(袋)无害化处置能力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报名,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有效印章,原件备查。

六、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6911-20269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肇庆新区砚阳路1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行政916室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758-267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