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2026-2029年度电子签名维保服务项目小额竞磋公告

发布人:信息科 发布日期:2026-07-28

供应商:

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2026-2029年度电子签名维保服务项目,在医院主页上进行公示。请符合要就的公司根据相关要求递交资料并报名参加本次小额竞磋采购项目。

  1. 项目及范围: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包括所需设备的生产或销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以供应商在《供应商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以供应商在《供应商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不接受成交备选方案。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不接受成交备选方案。【以供应商在《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84000

    4. 小额竞磋文件的获取

    小额竞磋文件由供应商现场报名经医院审核通过后,通过供应商报名预留邮件发送至供应商。

    报名材料请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文件,并扫描汇总形成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报名现场提供的指定邮箱中。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4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砚阳路1号 行政楼2楼信息科

    联系人:李老师/罗老师

    电话:0758-2672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