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过期灭火器回收处理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人:后勤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11-20

根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采购与招标管理相关规定,为加强院内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过期消防器材处置,现拟对院内过期灭火器进行统一回收处理。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过期灭火器回收处理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回收数量:过期灭火器约970个(以实际回收数量为准)。

2.灭火器型号规格:4公斤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3.项目要求:中标单位需按国家及地方消防器材回收处置相关规定,完成该批过期灭火器的上门回收、规范处置等全部工作,确保处置流程合规、安全。

三、回收底价及报价规则:

1.回收最低单价:6元/只。

2.报价要求:报价不得低于最低单价,以单价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3.总回收金额:以实际回收数量计算。

、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资格和能力承接过期消防器材回收处置业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还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过期消防器材回收处置相关项目业绩经验。

4.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具备合规的消防器材处置资质。

、报名必须提供的资料

1.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还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过期消防器材回收处置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

5..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有效印章,原件备查。

、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51121日至11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地点:肇庆新区砚阳路1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行政综合楼916办公室

3.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758-267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