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职工医保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办理指引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2-10
肇庆市职工医保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办理指引
一、申办对象
(1)当月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待遇的在职职工。
(2)当月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及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残职工。
(3)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4)当月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男职工,其未就业配偶。
二、申办时间
自确认妊娠之日至分娩或终止妊娠前均可办理。
三、申办材料
1.《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产前检查定点备案表(本地)》,需要参保人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关于生育保险定点备案的告知书》、确诊妊娠的病历资料。
3.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
备注:异地产检的参保人与未就业配偶,通过各医保经办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医院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因住所变化等特殊事由确需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的,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 参保人选择“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作为产检选点医疗机构的,只能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院医院享受相应待遇。
五、备案流程
来我院进行产前检查备案的参保人 |

到产科门诊建档 |

建档成功后,到医保办前台进行办理生育备案,填写《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产前检查定点备案表(本地)》(一式两份) |

医保办审核后,在系统上进行备案 |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持身份证、有效医疗保险就医凭证、处方等到收费窗口结算 |